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義大職棒公司董事長楊森隆(圖右)

今日中時電子報的新聞,標題「挖角馮勝賢 聯盟:以後不准」引起台灣一眾球迷震怒,並認為此舉可說是在廢除「尼洛條款」和「叛將條款」後,一大退步,更指兄弟象因教練馮勝賢轉到義大犀牛隊執教,才會發生如報導中這回事。但事實呢?
首先,眾所週知馮勝賢的離開,不外乎是內部人事糾紛,讓馮勝賢自請離職,另謀高就,不存在被義大犀牛挖角的問題,馮勝賢的加盟,真的只是時間「剛剛好」而矣,故此是否如報導中兄弟象老闆說「職棒是360行之外的行業,不容易找到熟悉職棒運作的人才」或許不是對義大招攬馮勝賢入閣的控訴,更可能是指新聞中所述的另一件事情 – 挖角聯盟的宣推人員

沒錯,義大犀牛隊現在有意招攬行銷人員以強化球團的市場推廣工作,但有傳現在義大犀牛隊將有關行銷和人才招募工作,外判給某一家運動行銷公司(在此不便透露,但聰明的你應該知我指的是哪家行銷公司),行銷公司方面要幫義大招聘人才,自不然要用義大的名義進行,但義大方面或許沒想到,該行銷公司居然想挖中華職棒大聯盟方面的行銷人員,此舉確實讓聯盟方面驚訝,皆因聯盟或許沒想過義大方面居然會挖走自家的職員,皆因可能涉及該行銷公司與聯盟間的「敵意挖角」行為。

然後在此篇報導出街後不久,網民Edward Hsu 表示經查證後得出以下結論:

看完之後大家認為中時記者陳先生的居心如何,留給大家分析,至於義大是否對指派的行銷公司有意挖走聯盟行銷人員是否知情,以及中華職棒會長黃鎮台表示不要挖走其他球團、聯盟的職員,其實含義如何?我們只能且看明日各大報章報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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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我個人想法:

其實還沒知道事實前,我覺得報導內容很可笑,怎會有不許員工轉職這回事,單看馮勝賢轉到義大一事,眾多報章當時已經指出是馮勝賢自請離隊,之後轉隊去哪裡執教是馮教練自己的自由,如果球迷當時確信中時的報導,或許就會變成球員、教練和職員,都得要跟球團簽「賣身契」,終身只能為一家球團服務,皆因養兵千日不是送給對手去用。

事實是,有關事件只是球團之間甚至球團與聯盟之間的君子協定,重點就是不許「敵意挖角」,但還得要尊重教練、職員的人生規劃自由。

所以我們繼續看下去吧,不論義大,甚至會長黃鎮台,真的要出來澄清有關報導,個人覺得被「斷章取義」「斷」太大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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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avid Wo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